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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,深圳市率先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试点,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、行政执法、专业技术三类,通过上升通道设计,可以让大部分人退休时的“天花板”抬高到副处级待遇。据悉,在深圳试点的基础上,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起草了两个“暂行办法”,全面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已经“箭在弦上”。(3月25日《中国新闻周刊》)
目前公务员管理实行“大一统”模式,无论从事综合管理、政策研究,还是一线执法、辅助服务岗位的公务员,全部混同招录、选拔和使用,这种模式弊端多多,亟须改革。
公务员分类改革的目的究竟是什么,首先需要厘清。站在民众的立场上,当然希望这项改革是为了提高管理效能、改进公共服务。然而纵观报道中各方人士的表态,却都在谈论分类改革将给公务员带来怎样的“好处”。这是最让人担忧之处——公务员分类改革,会不会异化为公务员自谋福利的“权力自肥”?
以“大部分公务员退休时达到副处级”为例,在一个“官本位”意识浓厚的国度,有关方面用心良苦,但这种做法,显然会进一步助长“官本位”意识,公共财政支出大量增加。
为什么公务员退休前非得混到一定的级别?普通民众在社会上各种单位工作,大部分人一辈子没有级别,不是照样退休吗?
公务员分类改革“箭在弦上”,但这项改革显然不能“闭门造车”,而应广泛征求民众意见。公务员既是这项改革的决策者,也是这项改革的对象,如果自说自话、不引入民众监督,改革就难免偏离正确航向,被塞进太多“私货”,甚至异化为“权力自肥”的游戏。浙江 晏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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